勒索郭董遭判刑 臧家宜批司法「幫有錢人護航」
前周刊記者臧家宜涉嫌向鴻海總裁郭台銘恐嚇取財,郭董告上法院,高等法院認為,她和男友黃尚平確實有恐嚇取財的犯意,兩人判刑8個月確定;聽到消息,臧家宜感到憤怒失望,痛批司法「幫有錢人護航」。
聽到自己被判8個月徒刑,臧家宜手撐頭蹲在地上,顯得又累又疲倦,但是說到郭台銘和官司,火氣馬上就上來,嗆聲說,「有錢指揮法官、沒錢任人宰割」。
根據判決書指出,臧家宜、黃尚平被控於95年8月22日下午4時8分,寄發一封主旨為「關於老大的新書」之電子郵件,向郭董勒索100萬美金,由於郭台銘當時在大陸北京處理胞弟郭台成罹病事宜,返國後委任律師向警方報案,檢警逮捕兩人,檢察官依恐嚇取財罪起訴。
事發後,臧家宜受訪時還指郭台銘是「魔鬼」,還指郭「這個魔鬼設了一個陷阱,而我很軟弱,我跳下去了」等回應,又被郭台銘控告誹謗。兩個人從此劍拔弩張,一下如影隨形、一下隔空交火。
高等法院今日判刑確定,讓臧家宜一肚子不滿,但再氣也只能徒呼負負,這場「小蝦米槓大鯨魚」的戲碼,郭董明顯佔上風。(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陳鴻宜)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恐嚇郭台銘 記者臧家宜判1年4月
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寄電子郵件恐嚇鴻海精密電子公司董事長郭台銘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合議庭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兩人各處有期徒刑1年4月,減刑為8月,全案確定。
臧家宜、黃尚平另接受媒體採訪,指郭台銘是「魔鬼」等,還被控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一審時,台北地院判決他們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上午合議庭則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兩人無罪,案件確定。
判決書指出,臧家宜、黃尚平被控於95年8月22日下午4時8分,寄發一封主旨為「關於老大的新書」之電子郵件,向郭勒索100萬美金,由於郭台銘當時在大陸北京處理胞弟郭台成罹病事宜,返國後,委任律師向警方報案,檢警逮捕兩人,檢察官依恐嚇取財罪起訴他們。
事發後,臧家宜接受電子媒體的訪問,指郭台銘是「魔鬼」,還指郭「這個魔鬼設了一個陷阱,而我很軟弱,我跳下去了」等回應,又被郭台銘控告誹謗。
臧家宜、黃尚平一路偵審時,辯稱她是出書與鴻海洽談版權事宜,指100萬美金是出版費,不是勒索金,台北地院一審時,就恐嚇取財案部分判決臧家宜有期徒刑1年10月,判黃尚平有期徒刑2年,他們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上午撤銷改判。【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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